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奖金额度
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
上海市奖学金每人8000元
二、申请对象
1.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具备申请资格,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定;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是经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三、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 2名
上海市奖学金 4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 67名
四、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6.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8.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9.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10.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五、评审方式
(一)第一阶段:学生申请,即日起至9月12日中午12点
1、申请国奖、上奖的同学:请填写材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年新表)、《(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填写要求见附件《填写要求》,电子版提交辅导员初审。同时,申请国奖、上奖的同学填写下述链接:https://jsj.top/f/aDXAll,并进群: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材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填写要求见附件《填写要求》,电子版提交辅导员初审。
(二)第二阶段:学院组织审核,9月12日-9月17日
辅导员进行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学院进行评选;
(三)第三阶段:学院组织答辩评选,9月18日
符合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同学需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初步定在9月18日,若时间有调整,另行通知。请申请同学进群(申请国励的同学不需进群)。
(四)第四阶段:公示上报
完成答辩评选后,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提交学院进行审核后上报学校,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
《(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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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