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2023年9月份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中任一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3.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在校退役士兵学生申请流程不同,另行通知)。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三、评审流程
1.9月18日下午16点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2023年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只需电子版)、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以及一式两份的纸质版)提交至辅导员处;
2.9月19日-21日,相关辅导员汇总申请学生信息,确认附件1中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与当年家庭困难认定等级一致,并向学院提交附件1的电子版、附件2的电子版及一式两份的纸质版;
3.9月22日-24日,学院组织开展资格审核和评审工作;
4.9月25日前,学院对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学校;
5.后续组织经审核通过的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进行上海市系统填报,并进行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具体线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 全日制本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资助金额由学校统筹决定。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3.学校相关通知见链接:https://xsc.shiep.edu.cn/b3/8d/c3482a24257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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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3日